解讀《關于保護種業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營造種業振興良好環境的指導意見》
編輯: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 更新于:2022-3-28 閱讀:
三是加強信用監管。實施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建立市場主體“黑名單”制度,將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的企業納入“黑名單”。
四是加強普法宣傳。推動學法用法守法,引導市場主體綜合運用植物新品種權、專利權、商標權等多種保護手段,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問
如何保障《意見》提出的各項任務措施落實落地?
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涉及面廣,需要綜合運用多種手段,從審查授權、行政執法、司法保護、仲裁調解、行業自律、公民誠信等環節完善保護體系,加強協同配合,構建大保護工作格局。《意見》提出了四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農業農村部將會同公檢法等部門強化統籌協調,完善工作機制,對地方有關單位部門加強業務指導和督促。省級農業農村部門要牽頭抓好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和監管執法工作,確保重點任務有效落實。
二是壓實屬地責任。強化責任落實和工作考核,將保護種業知識產權相關工作作為種業振興行動重要內容納入糧食安全黨政同責和全國“雙打”考核范圍。
三是強化人才支撐。充實種業行業監管、農業綜合執法和司法隊伍人員配備,加強技術裝備條件建設,確保隊伍穩定、能力提升。鼓勵企業加強法務團隊和能力建設,依法維護自身權益。
四是加強宣傳引導。及時發布種業知識產權保護典型案例,加大案件查處曝光力度,形成對違法犯罪行為的強力震懾,提高知識產權保護意識,全面營造種業振興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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