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關于保護種業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營造種業振興良好環境的指導意見》
編輯: 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知識產權法庭 更新于:2022-3-28 閱讀:
近日,農業農村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聯合印發了《關于保護種業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營造種業振興良好環境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農業農村部負責人就《意見》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問
請您談談《意見》出臺的背景和意義?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種業振興和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2021年7月9日主持召開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審議通過《種業振興行動方案》,要求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優化營商環境,引導資源、技術、人才、資本等要素向重點優勢企業集聚;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行政等多種手段,推行全鏈條、全流程監管,對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突出問題要重拳出擊,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2022年3月6日,總書記看望參加全國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的農業界、社會福利和社會保障界委員并參加聯組會時強調,解決吃飯問題,根本出路在科技;種源安全關系到國家安全,必須下決心把我國種業搞上去,實現種業科技自立自強、種源自主可控;要發揮我國制度優勢,科學調配優勢資源,推進種業領域國家重大創新平臺建設,加強基礎性前沿性研究,加強種質資源收集、保護和開發利用,加快生物育種產業化步伐;要深化農業科技體制改革,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健全品種審定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以創新鏈建設為抓手推動我國種業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我國種業市場秩序不斷規范,但套牌侵權的假種子、實質相似的“仿種子”問題依然突出,既侵害了品種權人的合法權益,嚴重制約種業自主創新,也給農業生產用種帶來潛在隱患,嚴重影響國家糧食安全。農業農村部會同相關單位和部門研究出臺了《意見》,著力提升種業知識產權保護水平,重拳打擊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違法犯罪行為,有利于解決品種同質化問題、激發育種原始創新活力、調動企業創新投入積極性,對推動實現種業科技自立自強、種源自主可控具有重要意義。《意見》的出臺既是貫徹落實中央種業振興行動部署和新修改種子法有關要求的具體措施,也是農業農村部聯合公檢法等部門致力于加強種業知識產權保護的共同行動。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優化營商環境,引導資源、技術、人才、資本等要素向重點優勢企業集聚,要綜合運用法律、經濟、技術、行政等多種手段,推行全鏈條、全流程監管,對假冒偽劣、套牌侵權等突出問題要重拳出擊,讓侵權者付出沉重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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