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編輯:金臺資訊 來源:百家號 更新于:2022-12-30 閱讀:
在堅持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培育從事農業生產和服務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是關系我國農業現代化的重大戰略。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指出,“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和社會化服務,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黨的十八大以來,各地區各部門加大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力度,一個又一個以市場為導向、以質量效益和競爭力為目標的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龍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奮楫現代農業,為新征程上加快由農業大國向農業強國邁進創造了有利條件,夯實了發展基礎。
號角聲聲,催人奮進。“黨的二十大報告說到咱的心坎里,下一步合作社要加大綠色生產力度。”黑龍江克山縣河南鄉仁發村仁發現代農業農機專業合作社理事長李鳳玉摩拳擦掌。“俺農場的蘑菇賣到國外市場,收入一年比一年好,來年要繼續擴大經營規模。”河北邢臺市南和區康怡家庭農場負責人余培英難掩興奮。
邁上新征程,各地區各部門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圍繞幫助農民、提高農民、富裕農民,加快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引領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抓好以鄉村振興為重心的“三農”各項工作,為實現農業現代化踔厲奮發、勇毅前行。
夯實基礎、促進提升,讓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更強更優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積極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使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始終充滿活力,不斷為促進鄉村全面振興、實現農業農村現代化創造有利條件”。
這是對農業現代化的深刻洞察,回答了在宏大的城鎮化歷史進程中“誰來種地”這個時代之問。
黨的十八大以來,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在廣袤田疇大顯身手。目前,全國家庭農場391.4萬家,農民合作社222.2萬家,為進一步發展壯大新型經營主體積累了有益經驗,創造了有利條件。
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接下來要在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基礎上,加快構建以農戶家庭經營為基礎、合作與聯合為紐帶、社會化服務為支撐的立體式復合型現代農業經營體系。
——厚植制度優勢,發展基礎更牢固。
“我的家庭農場,從當初的小本經營變成現在的規模經營,效益噌噌漲。”湖北鶴峰縣正茂家庭農場負責人陳正茂說,“農場種了幾十座果蔬大棚,年收入有20多萬元。正盤算著來年擴大葡萄種植規模,往特色路子上走呢!”
農村改革全面深化,為發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賦予新動能。10年來,我國初步確立了承包地“三權分置”制度體系,實行所有權、承包權和經營權分置并行,基本完成承包地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兩億多農戶領到了證書,農村基本經營制度進一步鞏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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